日本新港港湾局办公厅旧址

日期:2020.07.07 阅读数:33
						

起始年代:1940年

地理位置:天津市滨海新区办医街20号

保护级别: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1937年,日本侵占中国华北地区以后,开始推行“以战养战”政策,在中国大肆掠夺军需资源,先后侵占了中国的阳泉、大同、开滦、井陉等十几个大煤矿和龙烟、太平、金岭镇等铁矿,以及长芦盐场和大片的棉、粮产区。他们掠夺的这些资源除满足当地军需外,其余全都运回日本国内。由于当时天津的内河港口不能满足日本大量运输的需要,急需在华北修筑一个海港。1938年,日本内务省派人在中国河北沿海地区进行实地勘察。第二年5月“兴亚院”制定了“北支那新港计划案”,提出利用塘沽交通方便、辐射面广的优势,计划在距离塘沽海河口北岸5公里的海上修筑新港。6月,日本派高西敬义在北平设立“北支新港临时建设事务局”,隶属“兴中公司”,由坂本任总设计。1940年7月底,该局由北平迁至塘沽,建成该旧址,作为日本驻新港港口的管理机构所在地。1941年10月,兴中公司解散北支新港临时建设事务局,改称“塘沽新港港湾局”,隶属“华北交通株式会社”,主管修筑新港事宜。到日本投降时,新港筑港工程实际完成计划工作量不及一半。完成的主要工程:填筑工程312万立方米,航道开挖2/3,修建南北防波堤11公里,完成一号码头700米,二号码头300米,驳船码头170米,船闸完成85%工程量,修铁路11公里,公路17公里,共耗资当时的伪联银券85000万元。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旧址由美国海军陆战队占领。1946年,国民政府交通部接收港口,将日本时期的新港港湾局改组称“塘沽新港工程局”,对原日本筑港工程进行维护性建设,以扩大港口通行能力。接收委员吴承禧将原新港港湾局遗留的8.3亿元法币资产留归新港工程局管理使用。1949年1月17日,塘沽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处以进驻军代表的形式,接管了塘沽新港工程局。4月1日,塘沽新港工程局划归华北航务局领导,继续负责组织各方面力量抢修港务设施,恢复港口生产。1950年9月15日,交通部天津区港务局成立,接管了华北航务局所辖各港航单位。至此,塘沽新港工程局由天津区港务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后成为天津港埠(集团)有限公司的驻地。旧址现为天津港劳务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环保卫生管理中心两个机构办公所在地。2013年1月,日本新港港湾局办公厅旧址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日本新港港湾局办公厅旧址是日本修筑塘沽新海港同时期所建,为其常驻新港的管理机构,也是日本对中国进行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的直接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保存现状】

   日本新港港湾局办公厅旧址为砖木结构的单层式建筑群。坐东朝西,双坡起脊式屋顶,呈中轴线布局,共有大小房间60余间,东西长约135米,南北宽约100米。旧址的外观和内部结构,基本保持了原貌。位于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物将整座建筑群分割为南、北两个封闭的院落,由内部走廊将建筑群连通。原外墙木质门窗现已换成塑钢门窗,走廊内各房间的门窗仍为原建筑的木质门窗。多数房间内的木质墙围子亦为原建筑旧物,室内高度亦有所降低。每个房间临街临院的外墙接近地面处原有“猫孔”,作为室内木质地板以下部位通风之用,现因地面升高已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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