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二五七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令各县县长、大沽县佐(除天津津苑万全)、第一第二高等分院院长等:抄发民刑监狱各表清单及以前部令仰遵照由(附令单)

日期:1928.01.01 阅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邵修文,王泳

【刊名】河北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命令: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二五七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令各县县长、大沽县佐(除天津津苑万全)、第一第二高等分院院长等:抄发民刑监狱各表清单及以前部令仰遵照由(附令单)

【页码】11-14,8

【年份】1928

【期号】第71期

【摘要】

【全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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