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四三三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令各法院及分庭、各县县长及大沽口县佐:抄发印花科罚及执行规则仰遵照由(规则载法规栏)

日期:1928.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邵修文,王泳

【刊名】河北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河北高等法院训令:第四三三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令各法院及分庭、各县县长及大沽口县佐:抄发印花科罚及执行规则仰遵照由(规则载法规栏)

【页码】4-5,2

【年份】1928

【期号】第35期

【摘要】

【全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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