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训令:警字第三一一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令各县县长、保定、石门、大沽、唐山、临榆各公安局长:查拿冒用军照徽章由

日期:1928.01.01 阅读数:18

【类型】期刊

【作者】孙奂仑

【刊名】河北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训令:警字第三一一号(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令各县县长、保定、石门、大沽、唐山、临榆各公安局长:查拿冒用军照徽章由

【页码】11,2

【年份】1928

【期号】第93期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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