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财厅事项:广东省财政厅训令:营字四七七号(二一,九,二):分令广州市、汕头、南番三等各营业税局局长:令各营业税局绵纱火柴在负担两重统税时期准予免课营业税

日期:1932.01.01 阅读数:3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广东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财政:财厅事项:广东省财政厅训令:营字四七七号(二一,九,二):分令广州市、汕头、南番三等各营业税局局长:令各营业税局绵纱火柴在负担两重统税时期准予免课营业税

【页码】69-70

【年份】1932

【期号】第199期

【摘要】

【全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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