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牘:指令:南昌縣政府指令:南財字第三八號(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令第一區區長喻正發:呈一件呈爲所轄蓮塘市因不戒於火封於被焚商店三十九戶造具名冊懇乞准予免征營案稅以示體恤由

日期:1943.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朱方隅

【刊名】南昌县政月报

【关键词】 公牘:指令:南昌縣政府指令:南財字第三八號(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令第一區區長喻正發:呈一件呈爲所轄蓮塘市因不戒於火封於被焚商店三十九戶造具名冊懇乞准予免征營案稅以示體恤由

【页码】34

【年份】1943

【期号】第1期

【摘要】

【全文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