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财厅事项:财政厅令:营字二六四号(二一,七,一六):分令新台开、中山、南番三等营业税局局长:令知营业证贴用印花应遵照财部规定办法

日期:1932.01.01 阅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广东省政府公报

【关键词】 财政:财厅事项:财政厅令:营字二六四号(二一,七,一六):分令新台开、中山、南番三等营业税局局长:令知营业证贴用印花应遵照财部规定办法

【页码】166-167

【年份】1932

【期号】第195期

【摘要】

【全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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