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令:交通部指令:第三一—号(中华民国十六年五月十四日):令京奉铁路管理局局长常荫槐:呈一件呈报庶务科员刘志诚舞弊发觉送判徒刑并撤差永不叙用情形请鉴核由

日期:1927.01.01 阅读数:18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交通公报

【关键词】 部令:交通部指令:第三一—号(中华民国十六年五月十四日):令京奉铁路管理局局长常荫槐:呈一件呈报庶务科员刘志诚舞弊发觉送判徒刑并撤差永不叙用情形请鉴核由

【页码】2

【年份】1927

【期号】第1584期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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