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总统指令:第三八六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本部秘书并仍留胡礽泰等简任原资由
日期:1923.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张绍曾,吴毓麟
【刊名】交通公报
【关键词】 大总统指令:第三八六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本部秘书并仍留胡礽泰等简任原资由
【页码】3
【年份】1923
【期号】第140期
【摘要】
【全文】 全文
相关搜索
- 大总统指令:第三八六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本部秘书并仍留胡礽泰等简任原资由
- 命令:大总统指令第三八六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本部秘书并仍留胡礽泰等简任原资由
- 命令:大总统指令第三八六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本部秘书并仍留胡礽泰等简任原资由
- 大总统令:大总统指令:第四百九十七统(中华民国十二年三月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佥事视察员缺并请将张竞立等二员仍留简任原资由
- 大总统令:大总统指令:第四百九十七统(中华民国十二年三月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佥事视察员缺并请将张竞立等二员仍留简任原资由
- 命令:大总统指令第四百九十七号(中华民国十二年三月三日):令交通总长吴毓麟:呈请任免佥事视察员缺并请将张竞立等二员仍留简任原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