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調任兩廣鹽運使姚煜等職務重要擬請暫緩覲見由
日期:1915.01.01 阅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徐世昌
【刊名】政府公报
【关键词】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調任兩廣鹽運使姚煜等職務重要擬請暫緩覲見由
【页码】7
【年份】1915
【期号】第1098期
【摘要】
【全文】 全文
相关搜索
- 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調任兩廣鹽運使姚煜等職務重要擬請暫緩覲見文並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調任東三省鹽運使倉永齡職務重要擬請暫緩覲見由
- 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調任東三省鹽運使倉永齡職務重要擬請暫緩覲見文並批令(中華民國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鄂岸榷運局局長傅增淯職務重要擬請暫緩送覲由
-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揚子總棧棧長劉原道職務重要擬請暫緩送覲由
- 大總統批令(中華民國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周學熙呈官硝總廠現值收硝暢旺廠長張(王質)職務重要擬請暫緩送覲由